紐交所監管部門對高盛瑞銀等三家公司違規行為予以處罰
鉅亨網新聞中心
紐約股票交易所監管部門對高盛,瑞銀和Cantor的交易違規行為分別處以45萬美元、35萬美元和25萬美元的罰款。
綜合外電5月13日報道,紐約股票交易所(New York Stock Exchange)監管部門對三家公司和兩個個人的違規行為進行懲罰。
紐約股票交易所監管部門12日在月度監管報告中表示,它對高盛集團(Goldman Sachs Group Inc.)的各種違規行為處以45萬美元的罰款,雖然按照與證交會達成另外的和解,支付金額將減半。涉嫌違反紐約股票交易所規定包括,沒有及時結清無法交付股票倉位,顧客沒有首先借入證券時接受顧客證券賣空指令。
瑞銀(UBS AG)被罰款35萬美元,它從2005年1月到2008年底,21次違反規定,在沒有得到許可的情況下與客戶指令同步或提前采取交易行動。
Cantor Fitzgerald & Co.被罰款25萬美元,它沒有合理的監督DCM業務部門CEO的個人和專營股票交易賬戶。
紐約股票交易所監管部門還表示,前高盛雇員2005年進行虛假交易,沒有合法的買家和賣家,沒有遞交清算。他同意禁止交易4個月。
同時,前獨立專營和期權交易員Mark Stephen Kolber同意禁止交易兩個月,在做市賬戶中進行非做市交易。
所有這些機構和個人同意紐約股票交易所監管部門的調查結果和行動,但沒有人承認或否認罪行。
高盛發言人表示,這件事是由于08年賣空規則改革后人工程序中不注意造成的錯誤。這對客戶沒有財務影響。
Shin和Kolber沒有發表評論。瑞銀拒絕評論。Cantor表示無人可以評論。
(紀樂航 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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