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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應充二度交保裁定書尚未送達地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2-05 21:11


頂新製油前董事長魏應充交保更裁,彰化地方法院合議庭法官三號下午裁定,魏應充三億元交保,常梅峰、陳茂嘉以及楊振益三人維持五百萬元交保。彰化地檢署檢察官已經表示,要再次提出抗告,不過,彰化地院的裁定書到五號下午五點,都還沒有送達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智勇表示,如果六號還是沒有收到裁定書,將自行提出抗告書。

彰化地方法院合議庭認為,魏應充等人,串證、逃亡的可能性已經降低,但是未達羈押的比例原則,所以,裁定予以具保,只提高保釋金。對於這項裁定,彰化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多名證人還在魏應充旗下企業任職,而且魏應充財力雄厚,仍有串證、逃亡之虞,因此,將再次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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