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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保單你做主?保險業步入"代簽名"雷區

鉅亨網新聞中心

因為相信中國人壽業務員,消費者將購險手續交其打理,等發現保單非本人簽名想退保時,中國人壽稱保單有效不用退;等發生事故想索賠時,中國人壽稱保單無效不賠。

江蘇陳先生和福建傅先生向世紀保網投訴時,氣憤不已!據世紀保網調查,關于代簽名引起的拒賠案例,國內多家媒體給予了報導,大都認為無效并拒賠。問題是,當消費者據此認為保單無效,要求退還保費時,保險公司卻又說保單有效不給退費。

保險公司:代簽名保單有效不能退

只有小學文化的陳老先生,高齡70。在中國人壽泰州中支公司業務員推銷下,為小孩買了12份保險,年繳保費近100萬元。拿到保險單后,發現所有簽名均由他人代簽。“我要求退保,因為每年交100萬元保費,到最后如果被認定合同無效拒賠,豈不是太冤了?!”陳小軍向世紀保網投訴頻道反映:“但是保險公司一會承認有效,一會承認無效,最后又來了個荒謬的半有效。幾個月過去了就是不退我保費,說一定要退的話,就扣掉30萬元手續費。”


據解放日報:上海張女士為兒子投保了中國人壽保險,替作為被保險人的兒子代簽了姓名。因得知代簽名保單會遭拒賠。故向中國人壽退保,并要求返還其全部所繳保費。中國人壽上海分公司表示,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缺少被保險人簽名的保險合同可被視為無效合同,因而同意退保,并將所繳保費全額退還。中國人壽相關負責人表示,對于此次事件,營銷員確有疏忽,公司將予以處理和整改。

保險公司:代簽名保單無效不能賠

據《北京晚報》,高女士投保7份新華人壽保險,并代其丈夫在“被保險人”一欄里簽名(被保險人是高女土及其丈夫),且未受到在場代理人的反對。后高女士丈夫因哮喘急性發作而死亡,故向保險公司索賠,遭拒絕。其理由是:據《保險法》規定“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并認可保險金額的,合同無效”。所以,新華人壽決定退還保單項下的保險費,但拒付死亡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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