險企分支機構將實施分類監管
鉅亨網新聞中心
保監會昨日下發了《保險公司分支機構分類監管暫行辦法》。根據辦法,保險公司分支機構也將按照A、B、C、D等四類進行分類監管,得分在50分以下評為D類機構,此類機構將被采取暫停批設分支機構等監管措施。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各地保監局將按照業務經營風險指標、合規風險指標、內控風險指標三類監測指標的得分,將分支機構按風險由低到高評為A、B、C、D四類。其中,評價得分滿分為100分。得分高于80分(含80分)評為A類機構,得分為65至80分(含65分)評為B類機構。得分為50-65分(含50分)的評為C類機構。得分在50分以下為D類機構。
保監局將依照有關規定對D類機構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監管措施:暫停批設分支機構;責令對存在嚴重違規的業務進行整頓或暫停辦理該項業務;保監局認為必要的其他監管措施。保監會對此的定義為,業務經營存在嚴重違規情形,或業務發展、內部控制等至少一個方面存在嚴重風險的公司。
對C類機構,保監局除可采取對B類機構的監管措施外,保監局還可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監管措施:全面檢查;建議總公司撤換有關分支機構高級管理人員。
保監會明確,A類機構,指經營合規,業務發展、內部控制等方面未發現問題的公司;B類機構,指經營較合規,業務發展、內部控制等方面雖有問題,但不嚴重的公司。對A類機構,保監局不采取特別的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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