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緊制定政策措施促進農民工落戶城鎮
鉅亨網新聞中心
我國將以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為重點,促進穩定就業和居住的農民工在城鎮落戶。這是日前在福州召開的全國農民工工作辦公室主任會議發布的信息。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楊志明說,當前我國農民工已經進入城鄉統籌發展的新時期,呈現出三大新特點。
第一個新特點是,在城鄉統籌發展中,農民工迫切需要從單純為城鎮提供勞動力的流動就業狀態,向落戶城鎮就業與流動就業并行的狀態轉變,成為中國特色工業化、城鎮化的生力軍。
二是在經濟發展方式轉變過程中,農民工迫切需要從提供簡單勞動為主,向成長為有技能、素質好的現代產業大軍轉變。
三是在城鎮化進程中,農民工迫切需要從重點解決基本勞動權益問題,向逐步實現子女就學、醫療衛生、住房租購等公共服務方面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待遇轉變。
為此,楊志明強調,新時期的農民工工作在統籌城鄉社會管理上,要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放寬中小城市落戶條件,使在城鎮穩定就業和居住的農民工有序轉變為城鎮居民。
楊志明提出,國務院農民工辦要會同公安部、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開展調查研究,抓緊制定放寬中小城市、小城鎮特別是縣城和中心鎮落戶條件的政策和相應的配套措施,促進符合條件的農民工在城鎮落戶并與當地城鎮居民享有同等權益,履行同等義務。
同時,各地要大力發展縣域經濟,創新支持小城鎮發展的體制機制,完善相關配套政策,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改善小城鎮就業創業條件和人居生態環境,提高綜合承載能力,促進農民工及其家屬向小城鎮集聚。
對于新時期如何保障農民工在工作中的權益,楊志明指出,各種侵害農民工合法權益的突出問題仍未根本解決,表現為“三低兩多”,即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參加社會保險的比例以及工資收入仍然處于較低水平,工傷職業病和勞動爭議較多。
解決侵害農民工合法權益的突出問題,要重點攻克三大頑癥。楊志明說,一是解決拖欠工資的問題。不少地方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不斷出現,有的地方甚至發生農民工討薪時遭到傷害的惡性事件,對此要加大監察執法力度,開展專項檢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建立和完善工資保證金、欠薪保障基金等工資支付保障制度;推動在刑法修正案中增加欠薪逃匿罪。
二是解決不簽勞動合同的問題。目前小企業中勞動合同簽訂率低,建筑領域發包承包不規范導致用工不規范,規避勞動法律的現象比較普遍。對此要研究推廣簡易勞動合同、雇傭協議,將大量的口頭協議轉為簡單契約管理;加大對農民工比較集中的中小企業勞動用工的指導和服務力度;規范用工行為,組織開展建筑領域規范用工專項行動。
三是解決勞動條件差的問題。在一些高危行業和污染企業,職工安全衛生問題突出,農民工工傷職業病多發。對此要加強宣傳,教育農民工重視保護自身職業健康;大力開展職業危害專項治理,打擊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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