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遠科技: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1,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110,000,000元,每股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30元,總額新台幣330,000,00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6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3279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兆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 C901010陶瓷及陶瓷製品製造業(限區外經營)。
2. 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3. JE01010租賃業(限區外經營)。
4. F401010國際貿易業。
5. I501010產品設計業。
6. IG03010能源技術服務業。
7. D401010熱能供應業(限區外經營)。
8. 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限區外經營)。
9. 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限區外經營)。
10. 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限區外經營)。
(一)研究、設計、開發、製造及銷售 下列產品:
1.鉭酸鋰(LT)、鈮酸鋰(LN)與石英(Qz)單晶基板為表面聲波濾波器的專用基板
2.藍寶石(Sapphire)基板與圖案藍寶石基板(PSS)為藍/綠光LED的磊晶基板
3.藍寶石回收晶圓(Reclaim Sapphire)基板為藍/綠光LED的磊晶基板
4.鋁酸鋰(LAO)基板為藍光LED之非極性磊晶用基板
(二)兼營與本公司業務相關之進出口貿易業務
(三)原有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額定資本額新台幣(以下同)1,000,000,000元,實收資本額513,882,990元,分為51,388,299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縣研新一路16號1樓。
(五)公告方式:登載於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包括獨立董事二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均得連任。
(七)本次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5%計1,65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承購外,其餘85%計9,350,000股,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得認購181.9480股,認購股份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認股基準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逾期未辦理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上述認購比例,於認股基準日前若因員工認股權憑證之執行,致已發行股份總數發生變動,而需配合變更認購比例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八)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
(九)股款繳納期限:99年07月30日至99年08月30日。
(十)本次增資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十一)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十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配發,屆時除另行公告外,將分函通知各股東。
三、茲訂民國九十九年七月二十四日為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九十九年七月二十日至民國九十九年七月二十四日止停止股票過戶轉讓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辦理過戶手續之股東,請於最後過戶日九十九年七月十九日(星期一)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至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九十九年七月十九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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