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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銀行卡在ATM機上跨行取款,因銀行設置取款上限不得不兩次取錢,結果每次被扣除2元錢。近日,北京市的林先生因此將工商銀行、建設銀行告上法庭,訴求判令兩家銀行共同歸還原告人民幣2元整。
有媒體報道,有銀行將調高跨行取款費,由原來的2元調整為4元。隨即有媒體曝出,浙江臺州、廣東深圳等地的國有四大銀行早已低調調整跨行取款費為4元。
◎ 銀行提高ATM跨行取款費,此舉受到社會普遍質疑。不僅如此,銀行收取跨行取款費用涉及到"公平、透明、合法"的問題。在銀行沒有實現服務增值的情況下提高收費標準,是侵害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而且違反了銀行服務收費透明度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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