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最少還要協商2次才有結果 五次江陳會6月中下旬舉行
兩岸網記者劉曉霞 台北
兩岸網台北4月6日報導 兩岸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第二次正式協商上周落幕,兩岸達成5項共識,卻無實質結果,府院高層透露,最少還要再2次協商才會有結果,推估第五次江陳會最可能落在6月中、下旬。該名高層也否認,文本中會出現自由化等字眼。
ECFA第二次正式協商上周落幕,雙方達成五項共識,包括不開放大陸農產品、不開放大陸勞工、早收清單納入原則具雙方關切、急迫、必要性、較易達成等、啟動原產地規則小組工作,也對機制、商談時間、時間表達成共識。
外界原先預期,第二次正式協商ECFA會觸及早收清單項目,雙方會對此有進一步結論。相關高層強調,雙方有針對早收清單交換意見,細項還有待下次進行,據此估算,兩岸最少還要再協商2次才有可能定案。
府院高層推估,如果以目前兩岸協商進度來看,第五次江陳會最有可能會落在6月中、下旬,雙方才有簽署ECFA共識。
至於ECFA文本是否這次已經敲定,經濟部國貿局長黃志鵬在協商後向媒體解釋,兩方各提出自己的文本,他強調雙方文本已經逐漸靠攏。府院高層指出,文本的部分雙方還沒有結論,還要再等下次協商。
由於ECFA文本若是出現自由化和正常化,可能會影響台灣權益,包括台灣市場相對大陸更為開放,不過對岸認為,不應有歧視性字眼,所以要求放入自由化或正常化等字眼。
相關官員解釋,以金融服務業來說,台灣市場相對大陸自由、正常,一旦文本出現自由化和正常化後,大陸若要求比照外資辦理,恐怕會危急台灣金融業生存,考量到兩岸市場情況不同,所以文本中將不會出現自由化和正常化。
該名高層表示,由於文本應該不會出現自由化或正常化字眼,再加上考量兩岸關係特殊性,在WTO規範中,自由化是一個逐步開放過程,所以未來ECFA也不會訂定相關協定實現的時程表。
據悉,經濟部下午向立法院報告第二次正式協商成果時,也透露目前全球簽署的FTA(自由貿易協定)也只有落實70%的商品自由化,沒有100%落實,所以文本應該不會出現自由化字眼。(記者:劉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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