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硝:補正係因本公司有價證券於集中交易市場有異常交易情形,故公布基本資料及相關財務業務等重大訊息。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99/04/26
2.公司名稱:台硝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依規定將相關資訊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
期 間 最近一月 去年同 最近一季 去年同期比 最近四季累計
科 目 99年02月 期比% 98Q3單季 期比% 97Q4-98Q3
(自結數) (自結數) (自結數)
--------- -------- --------- -------- ---------- ------------
營業收入(百萬) 90 (9.64)% 997 (27.56)% 1,347
稅前純益(百萬) 7 (54.97)% 69 (22.01)% 83
稅後純益(百萬) 6 (61.47)% 41 (49.59)% 55
每股盈餘(元) 0.05 (58.33)% 0.32 (49.21)% 0.04
二、是否有「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
開處理程序」第二條所列重大訊息之情事:無
三.是否有達「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作業程序」第二條各款標準,需召開說
明記者會: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