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股煙酒等邊民互市進出口商品不予免稅鉅亨網新聞中心2010-05-05 09:25財政部5月4日消息,該部日前下發了《關于邊民互市進出口商品不予免稅清單的通知》,煙、酒、化妝品、成品油等產品在邊民互市進出口時不予免稅。通知自2010年5月1日起執行。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朱中一:堅持房地產市場化改革導向 遏制投資炒房下一篇海默科技首發股份發行價格確定為每股33元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