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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船公司:本公司基隆廠發生職業災害事故,一名員工死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4-16 09:09


第二條 第26款

1.事實發生日:101/04/13

2.發生緣由:基隆廠一名員工劉瑞隆發生物體飛落職業災害事故,送醫急救,

於101年4月13日下午17:25不治死亡。


3.處理過程:本公司於意外事故發生後,該區立即停工,並拉起封鎖線,北區

勞檢所前來表示自4月15日起基隆廠內業工場1A接板區停工。

4.預計可能損失:不影響本工程營運。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人員理賠將與保險公司洽談,依法從優賠償。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儘速研擬工安改善計畫並提出復工計申請。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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