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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微軟後告贏蘋果!軟體商VirnetX專利訴訟獲3.68億美元賠償

鉅亨網編譯李業德 綜合外電


軟體公司 VirnetX 官網。
軟體公司 VirnetX 官網。

科技網站《AppleInsider》周二 (6日) 報導,蘋果 (Apple Inc.)(AAPL-US) 對上軟體公司 VirnetX 的專利訴訟失敗,德州聯邦陪審團裁定,公司需對其支付 3.68 億美元賠償金。


在判決宣布同時,VirnetX 也提出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 (ITC) 的投訴項目,焦點指控蘋果產品 iPhone、iPad 和 Mac 等等,侵犯公司的無線專利權。

VirnetX 先前同樣在專利訴訟案件中,對抗微軟 (Microsoft Corp.)(MSFT-US) 獲得勝利,取得 2 億美元和解金。

起初公司在去 (2011) 年 11 月,對德州法庭提出訴訟,VirnetX 宣稱蘋果 iPhone 4S 違反公司申請的美國專利第 8,05,181 號,內容為「建立電腦間虛擬專用網路的安全通訊連結方式」,根據判決書內容,在公司提告短短幾天前內,此一專利項目才剛剛獲得許可。

但 VirnetX 先前於 8 月對 ITC 提告,該委員會站在貿易法官裁決角度,終止了對此專利所有權的疑問控訴,而公司誓言將提交新的訴訟。

VirnetX 也在 2010 年對蘋果、思科 (Cisco Systems Inc.)(CSCO-US)、Astra Technologies 以及日本電氣 (NEC Corp.)(6701-JP) 等等企業,提出類似專利侵權指控,聲稱至少 5 項專利遭到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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