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終版本幹細胞研究規範出台 不許資助製造人類胚胎幹細胞
鉅亨網編輯查淑妝 台北綜合報導
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 6 日公布了最終版本的幹細胞研究規範,對可以獲得聯邦政府資金資助的幹細胞研究範圍作出了界定。這一規範將於 7 日生效。
根據規範,美國聯邦政府資金可以資助對已製成的胚胎幹細胞進行研究,但不允許資助利用人類胚胎製造胚胎幹細胞。對出於生殖目的通過體外受精獲得的胚胎幹細胞進行研究,可以獲得聯邦政府資金支持,但必須獲得精子和卵子提供者的同意,這就是「知情同意」條款。
此外,對利用孤雌生殖 (指卵子不通過受精而直接發育成新個體的生殖方式) 、體細胞復製技術 (Clone)製成的胚胎幹細胞以及專為研究目的生產的胚胎幹細胞進行研究不能獲得聯邦政府資金支持。
新華網報導,這一規範還放寬了對來自其他國家的胚胎幹細胞進行研究的限制。此外,利用私人資金或州政府資金進行胚胎幹細胞研究也不受這項規範影響。
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曾於今年 4 月中旬公布了幹細胞研究規範草案,美國社會各界在隨後 1 個月內提供了約 4.9 萬條意見和建議。一些科學家認為,按照有關條款,如果今後他們希望獲得聯邦政府資金資助,可能需要放棄過去幾年中已通過非聯邦資金渠道獲得的胚胎幹細胞係。
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代理院長雷納爾‧金頓也認為一些條款溯及既往並不合理,科學家們今後如果希望利用聯邦政府資金對規范公布前已獲得的胚胎幹細胞進行研究,可以向國家衛生研究院的專家小組提出申請,該院將對這些申請逐一評估。相關科學家對這一折中做法表示歡迎。
幹細胞是人體內未充分分化、具有自我更新和分化潛能的細胞,在醫學上有廣泛的應用前景。胚胎幹細胞則具有「全能」的發展潛力,可以分化成任何類型的體細胞。由於其「全能」性,僅從技術角度來說,用胚胎幹細胞來培養人體組織和器官以治療疾病是最理想的。但胚胎幹細胞要從胚胎中提取,因此涉及倫理和道德問題,有關研究在美國遇到了不少反對聲音。
2001 年 8 月,時任總統布希宣布對胚胎幹細胞研究設限,規定聯邦政府對胚胎幹細胞研究的資助僅限於研究當時已有的胚胎幹細胞,不得資助從新胚胎中提取幹細胞開展研究。美國現任總統 Obama (歐巴馬) 今年3 月 9 日簽署行政命令,推翻了布希的決定,並要求國家衛生研究院著手制訂幹細胞研究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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