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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本公司於99年10月11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4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4,000,00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99年10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58939號通知申報生效。
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德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一)電腦及其週邊設備零組件之買賣維護保養業務。
(二)電腦程式設計及電腦資料處理業務。
(三)一般進出口貿易業務(許可業務除外)。
(四)前各項產品之代理報價及投標。
(五)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六)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七)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臺北縣深坑鄉北深路三段155巷17號6樓
四、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5~7人,監察人1~3人,任期均為3年。
五、訂立章程及最近一次修訂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84年8月8日,第11次修訂於99年1月19日。
六、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七、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訂資本總額為新臺幣350,000,000元整,每股面額10元,
分為35,000,000股,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206,696,000元整,每股面額10元,分為20,669,600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
(一)本次現金增資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計240,000股由員工認購,其餘90%,計2,16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有償認股104.5013股,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之股份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按發行價格洽特定人認購。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二) 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每股發行價格為新臺幣30元。
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增資後已發行股份總數為23,069,600股,每股面額10元,
實收資本額為230,696,000元。
十、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代收股款機構:台新銀行建北分行暨全省各分行。
十二、股款繳納期限:
(一) 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訂為民國99年11月30日至12月02日止,原股東及員工持本公司寄發之認股繳款書,逕向代收股款銀行辦理繳款手續;若於期限內未收到認股繳款書者,請逕自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逾期未繳納股款者,其認股權利視為自動放棄。
(二)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訂為民國99年12月3日至12月07日止。
十三、股票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不適用。
十四、公開說明書陳列及索取方式:除以電子檔案方式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外,請親自至本公司或附回郵信封向本公司索取。
參、茲定民國99年11月25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99年11月21日至99年11月25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99年11月19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逕洽或掛號郵寄(最後過戶日11月20日適逢例假日,以11月19日之郵戳為憑)至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辦理過戶手續避免影響權利。
肆、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閱。
伍、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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