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伸科:公告本公司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時所出具之承諾事項暨其後續執行情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0-12 11:49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4/10/12
2.公司名稱:智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4年06月24日臺證上一字第1041802697
號函辦理。
8.因應措施:
承諾事項:
本公司上市掛牌後之連續三年內每年應至少(自辦或受邀參加)辦理一次法人說明會,
俾加強與投資人溝通及強化資訊公開。
執行情形:
本公司已於104年9月2日受邀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召開法人說明會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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