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啥沒有職工醫療保險
鉅亨網新聞中心
近日,陽谷的退休工人于先生致電本報8451234新聞熱線反映,他曾在陽谷一家國有企業做普通工人,企業于2000年破產。失業后,他四處做零工或受子女資助。他身體不好,醫藥負擔很重。“去年年底不是出個了文件,要解決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問題嗎,我在2006年就到了退休年齡,我也應該屬于國有企業退休職工吧,現在都已經2010年3月底了,為什么還沒篩查到我呢。”
記者就此事咨詢了聊城市醫療保險事業處,工作人員答復:“《關于妥善解決關閉破產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等醫療保障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的納入范圍是:2009年12月底以前破產終結,破產財產不足以按魯政發【1999】94號文件規定為退休人員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國有企業中,在企業宣告破產之日前或召開債權人會議前已辦理養老保險退休手續但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于先生是破產后退休的,不在這次參保范圍。此外,即使在企業宣告破產之日前退休,但未辦理養老保險手續的也同樣不屬于這次參保范圍。
針對于先生的情況,市醫保處的工作人員建議,可以到所在城區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每年只需繳費20元,國家補貼80元(各縣市區自繳比例略有不同),就可以報銷山東省或國家醫保藥品目錄中的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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