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馬來西亞房產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國際股

保險常識:誰有權投保?

鉅亨網新聞中心


誰有權投保?

可保利益也叫保險利益。在財產保險中,投保人必須自始至終對保險財產具有保險利益(海洋貨物運輸險除外),否則,保險合同無效。這就是保險的可保利益原則。那么,是否只有財產的所有人才具有可保利益呢?答案是否定的。對財產具有可保利益的人員包括:

財產所有人、經營管理人。因其所有或經營管理的財產一旦損失就會給他們帶來經濟損失而對其財產具有可保利益。如企業的經理、股東可以投保企業財產保險,貨物所有人可為貨物投保運輸保險。

抵押權人與質押權人。他們因債權債務關系對財產具有經濟上的利害關系,對抵押、出質的財產具有可保利益。如在貸款未還之前,銀行抵押貸款的抵押品的損失會使銀行蒙受損失,銀行對抵押品具有可保利益;全部還款后,銀行對抵押品的抵押權消失,其保險利益也隨之消失。這就是銀行要求借款人對抵押品辦理財產保險并確定銀行為受益人的原因。


財產保管人、承租人、承包人。對所保管、使用的財產只要負有經濟責任,他們就具有可保利益。

合同雙方當事人。合同的一方或雙方當事人,只要合同標的損失會給他們帶來損失,其對合同標的就具有可保利益。如在進出口貿易中,出口方或進口方均具有投保貨運險的可保利益。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