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論證開征“空置稅” 標準難界定或成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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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論證開征“空置稅”,多數業內人士認為, 由于技術條件較為復雜,如何對“空置”現象進行界定成為該稅種開征的最大障礙。
據每日經濟新聞4月1日報道,盡管物業稅的出臺尚無明確時間表,但類似的稅種已經開始醞釀。
記者昨日從知情人士處獲悉,在北京市住建委于上周召開的“座談會”上,不少業內人士提出開征“空置稅”的建議,對此,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贊成”。這是繼重慶提出開征“房產特別消費稅”以來,又一個城市做出類似的嘗試。
但同時,多數業內人士也認為,由于技術條件較為復雜,如何對“空置”現象進行界定成為該稅種開征的最大障礙。
“空置稅”還在討論階段
上述參加座談的人士向記者表示,不少業內人士在會上提出開征“空置稅”的建議,對“不住不租不賣”的空置房屋進行征稅,并得到市住建委的“贊成”。
該人士表示,目前北京市的空置房屋數量巨大,且多為投資投機性需求。這部分房屋急需進入市場交易,進行出售或出租,以擴大市場供應。
該人士還表示,盡管開征物業稅的條件尚不具備,但可以嘗試開征“空置稅”,以達成同樣的效果。他透露,“空置稅”的開征目前還在討論階段。
昨日,記者就此事向北京市住建委求證,但對方并未給予明確答復。
據了解,作為物業稅“空轉”的試點城市之一,北京對商業物業進行了多年的“空轉”試點。但由于商業地產中的投資性需求比例較小,且會加重商家的負擔,因此一直沒有“實轉”。
與此同時,由于住宅物業的數量較多、布局分散,且房屋的產權確定、統計口徑、征收標準等技術條件較為復雜,一直未能進行試點。
同樣地,開征“空置稅”的建議也提出多年,由于可行性不強,最終都未能進入實際操作階段。
按照規定,開征“空置稅”除具備各項基本條件外,還要報國稅總局進行審批,需要一個較長的過程。
界定“空置”成最大障礙
和物業稅一樣,“空置稅”的開征也面臨著巨大的技術障礙。“北京的很多房子都是外地人買的,一個月才來住幾天,這算不算‘空置’?”中原地產三級市場研究部研究員張大偉向記者表示,如何界定“空置”是最大的技術障礙。
上述人士也向記者坦言,與產權確定、房屋統計等基礎條件相比,“空置”標準的界定才是最大的難題。
他表示,曾有人提出通過每月的用電、用水量來確定是否空置,但因不夠嚴謹被否定。也有人提出根據未入住的時間來界定,但考慮到出差、裝修等因素,同樣難有一致的標準。
此外,與物業稅一樣,在根據面積征收還是根據套數征收上,業界也存在不同的意見。
近日,重慶提出征收“房產特別消費稅”的建議,擬對高端物業進行收稅,此舉引發了業界對“物業稅”的廣泛猜想。上述人士表示,類似的稅種如果確定征收,將由建設部門負責基礎工作,稅務部門負責執行。
但該人士也認為,由于技術條件尚不具備,北京市短期內開征“空置稅”的難度較大。張大偉也表示,短期內“空置稅”幾乎不可能開征。
(李云靜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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