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技電腦:本公司董事會承認九十八年度財務報表暨合併財務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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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99/03/30
2.公司名稱:精技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不適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九十八年度財務報表暨合併財務報表。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九十八年度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表,業經安永會計師事務所
林秀湄、蕭翠慧會計師查核完竣,且提請董事會承認。
(2)民國九十八年度經會計師查核後財報,營業收入13,061,876仟元,
稅後淨利236,791仟元,稅後基本每股盈餘 1.30元。
(3)民國九十八年度經會計師查核後合併財報,合併營業收入14,947,191仟元,
稅後淨利258,280仟元,稅後基本每股盈餘 1.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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