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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將于4月1日起實施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參保人員在一個自然年度內,累計最高報銷額40萬元。
據新華社3月29日報道,成都將于4月1日起實施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全部納入覆蓋范圍,一個自然年度內,累計最高報銷額40萬元。
成都市醫保局副局長徐洪高29日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在成都市參加了基本醫療保險的城鎮職工、城鄉居民,和未在成都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但參加了《成都市住院補充醫療保險辦法三》且連續不斷繳費的人員,都屬于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的參保范圍。
據介紹,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內的個人負擔部分,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將報銷75%;參保人員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且符合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內的個人負擔部分,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將報銷75%;一個自然年度內,累計最高報銷額40萬元。
徐洪高說,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實施后,有助于解決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部分參保人員個人負擔仍然較重的問題。
(王彥彥?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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