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你康:本公司最近一會計年度銷貨10%以上客戶交易模式變更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33款
1.事實發生日:101/01/31
2.主要買主或供應商名稱:A公司
3.最近一會計年度佔公司銷售金額或進貨金額比例:100年銷貨金額佔營收比例達10%以上
4.停止往來緣由及日期:
本公司原先由A公司向本公司進口貨物,再轉送至B公司,現改變此交易模式,
改由B公司直接向本公司進口貨物,本公司停止直接出貨給A公司。
5.公司因應對策:
因最終銷售客戶B公司不變,故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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