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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你康:本公司最近一會計年度銷貨10%以上客戶交易模式變更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33款

1.事實發生日:101/01/31

2.主要買主或供應商名稱:A公司

3.最近一會計年度佔公司銷售金額或進貨金額比例:100年銷貨金額佔營收比例達10%以上


4.停止往來緣由及日期:

本公司原先由A公司向本公司進口貨物,再轉送至B公司,現改變此交易模式,

改由B公司直接向本公司進口貨物,本公司停止直接出貨給A公司。

5.公司因應對策:

因最終銷售客戶B公司不變,故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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