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改大讓步 華爾街大型銀行直到2022年才會終結高風險投資
鉅亨網編譯呂燕智 綜合外電
《彭博社》報導,依據上週最新出爐的美國金改法案,高盛(Goldman Sachs Group)(GS-US)與花旗(Citigroup Inc)(C-US) 等華爾街大型投資銀行,毋須在短期內就放棄獲利豐厚的高風險投資,事實上業者最多將可擁有長達12年的緩衝期,逐步降低對避險與私募基金的投資。
位於華盛頓Paul, Hastings, Janofsky & Walker LLP事務所的商務律師Lawrence Kaplan解釋,金改法案中對銀行自營投資業務的限制,必須等到法案正式成為法律後15個月-24個月才會生效。之後銀行仍可有2年的準備期,以及總共3次、每次1年的緩衝期可申請,再加上房產等低流動性資產的5年寬限期,因此投資銀行最長還將有12年的時間,可或多或少從事對避險與私募基金的投資。
如此一來,銀行要等到2022年才會符合「伏爾克法則(Volcker rule)」的規範。
依據伏爾克法規定,銀行不得從事投機性自營交易,不得與避險或私募基金合作。這項法則是在今年1月時,由白宮機經濟顧問Paul Volcker與歐巴馬總統共同提出。
在前幾周參、眾兩院的金改協商會議中,大大刪減了伏爾克法的規範,未來銀行仍可將核心資本的3%用於投資避險基金、融資收購基金、以及不動產基金等高風險的投機交易。
除3%的容許比重外,銀行還享有上述長達12年的寬限期。以高盛為例,該公司目前在避險與私募基金的投資額約為154億美元,依3%的規範必須縮減至21億美元,不過可花上12年來達到這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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