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虹:本公司與台北市北投區振興段二小段436地號等四十六筆土地地主解除原於96年12月28日簽訂之合建契約。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3-20 11:08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10款
1.契約或承諾終止日期:99/03/19
2.契約或承諾內容:台北市北投區振興段二小段436地號等四十六筆土地合建契約。
3.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宏永建設(股)、宏昇建設(股)、宏偉建設(股)、瑞誠建設(股)、
泰民建設開發(股)。
4.與公司關係:無。
5.終止之原因:雙方對本開發案之設計及興建內容存有異議,故協議解除本合建契約。
解除本合建契約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重大影響。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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