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制改革總在提,減稅效果未有感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2-21 22:33
昨日,國稅總局納稅服務司就納稅咨詢熱點問題作出解答,明確個人在法定節假日的加班費不屬于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需按照工薪收入納稅。
此消息引發網民熱議,多數網友表示,國家政策規定用工者必須給在法定時間以外額外勞動的人予以加倍補償,即便屬于工薪收入,加班費也不多。在這一狹小的領域再增添不必要的稅負并不合理。
加班工資是否屬于“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個人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取得兩倍或三倍的加班工資,是否屬于“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對此,國稅總局納稅服務司向媒體表示: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三項所說的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是指按照國務院規定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院士津貼、資深院士津貼,以及國務院規定免納個人所得稅的其他補貼、津貼。因此,加班工資不屬于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應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稅。
網友呼吁:不要在這一狹小的領域再增添不必要的稅負
網友“若水”認為,稅制改革總在提,減稅效果未有感。他抱怨說:“現在什么都交稅,物價飛著漲,工資原地踏步。還沒進口袋的加班費又被‘盯’上了。”網友“天空一片nice云”調侃道,稅務局工作真是“一絲不茍”。
江蘇經貿學院金融學張教授表示:“這一消息對于工薪階層不是好消息,事實上往往高收入階層節假日都不用加班的。這一消息有悖于轉移支付的原則。”
中國經營報記者資深記者張先生稱,真正的勞動者誰愿意犧牲個人休息時間而加班?之所以加班,是因為生產、工作需要,國家政策規定用工者必須給在法定時間以外額外勞動的人予以加倍補償。這已經不屬于正常勞動報酬范圍。
網友“籬舍攬秋”也表示,即便屬于勞動收入,稅務部門為什么就不可以免征這一項?其實在我們日常稅收征管中,存在的漏洞很大,諸如房地產行業的征稅情況,存在的偷漏現象是很多的。我們國家的稅收項目和稅負夠多了。他呼吁,別在這一狹小的領域再增添不必要的稅負,加班已經使加班人夠累了,更何況加班費又有多少了?
此外,諸多網友表示,很多公司都沒按規定給予合理的加班費,希望相關部門加強監管。(中國經濟網)
(付影 編輯)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世華財訊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若資料與原文有異,概以原文為準。
世華財訊資訊中心:editor@shihua.com.cn 電話:4006744482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