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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盛:公告本公司擬向金管會申請延長100年現金增資特定人繳款期間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101/01/17

2.公司名稱:智盛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詳其他應敘明事項

6.因應措施:詳其他應敘明事項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 本公司一○○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乙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

民國一○○年十一月二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5221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暨一○○年

十二月十四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60926號核准變更發行股數、發行價格及延長繳款

截止日,惟外資特定人必須親自至台灣開立保管銀行帳戶等事宜後才能匯入股款,

且一○一年一月底又適逢春節,恐超過三個月募集期間,故擬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提出申請,延長現金增資募集洽特定人繳款期間。

(二)基於保護股東權益,對已繳交股款之股東、員工及認股人訂定之相關補償方案待

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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