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鋰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本公司一百年第二次現金增資調整發行價格及股數暨延長募集期間

鉅亨網新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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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鋰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本公司一百年第二次現金增資調整發行價格及股數暨延長募集期間

壹、本公司於100年8月30日及100年10月24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10月18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49568號函核准在案。

因近期受到歐債及全球經濟低迷影響,導致整個國內外資本市場劇烈變化,造成近日股市行情不佳,本公司股價亦大幅修正而位於低檔,恐無法順利募集完成,經考量實際募集資金狀況,為期能完成此次資金募集,經本公司101年1月1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並經行政院金管會證期局101年1月16號金管證發字第1010002068號函核准本公司100年度第二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由每股20元調整為10元、發行股數由10,000,000股調整為8,000,000股,暨延長洽特定人繳款期間三個月至101年3月26日。

貳、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調整發行價格及股數暨延長募集期間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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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名稱:鋰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CC01090電池製造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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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F113110電池批發業。

F401010國際貿易業。

C901010陶瓷及陶瓷製品製造業。

F120010耐火材料批發業。

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CC01040照明設備製造業。

CC01120 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

CC01070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IG03010能源技術服務業。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新店區安興路95巷4號4樓。

四、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九人(含獨立董事二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六、訂立章程之日期:民國89年6月21日訂立,民國100年6月28日第19次修正。

七、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額定資本額新台幣5,000,000,000元整,分為500,000,000股,每股面額台幣10元整。已發行股份總額新台幣1,159,71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為115,971,000股。

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面額及發行條件:

(1)現金增資總額新台幣80,000,000元,計發行新股8,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

(2)發行條件: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之15%,計1,200,000 股供員工認購,其餘6,800,000 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記載股東持股比例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倂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3)現金增資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

(4)本次增資所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5)本次決議未盡事宜或以上日期或期限如因法令或客觀環境而須變更,授權董事長決定。

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股份總額為新台幣1,239,710,000元,分為123,971,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十、增資用途:償還債務、購買機器設備及轉投資海外事業。

十一、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2361-1300】。

十二、代收股款機構:合作金庫銀行。

十三、專戶存儲價款機構:第一銀行。

十四、股款繳款期限: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自100年11月21日至100年11月24日。特定人(包含本公司100年第二次現金增資原增資基準日100年11月15日之原股東及員工)認購繳款日,自民國101年1月30日至101年2月8日止,逾期未繳視同放棄

參、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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