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易:訂定98年度盈餘配發現金股利之除息基準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4款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99/08/20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每仟股無償配發1,548.9元,計新台幣114,851,369元。
4.除權(息)交易日:99/09/17
5.最後過戶日:99/09/20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9/21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9/25
8.除權(息)基準日:99/09/25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員工現金紅利計新台幣17,227,710元。
(2)嗣後如因員工認股權執行使股本發生變動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致股東配
息率發生變動而需修正時,依經濟部99年1月11日經商字第09800189600號
釋,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3)本公司現金股利預計於99年10月20日發放。
(4)本次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貴股東之現金股利帳號如未辦理變更、撤銷以致退匯,需自行負擔退匯改寄
支票之郵資費用。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