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角力愈演愈烈 懸念仍在繼續
鉅亨網新聞中心
美國商務部近日宣布對中國輸美應用級風塔發起反傾銷、反補貼合并調查,這是繼光伏之后,中國清潔能源產品又一次遭遇美國“雙反”調查。2月10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作出最新裁定稱,從中國和越南進口的應用級風塔對美國相關產業造成了實質性損害。根據相關程序,美國商務部將繼續進行“雙反”調查,預計將在3月作出反補貼調查、6月作出反傾銷調查的初裁。
公開資料顯示,此次“雙反”案所涉及的中國公司包括天順金屬(蘇州)制品有限公司、江陰澄西船廠、上海泰勝電力工程機械有限公司、重山風電設備(連云港)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
據中國經濟時報記者了解,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已經代表風電行業組織律師對“雙反”調查積極應訴,部分企業也針對自身問題單獨請律師應訴。如何看待此次美國對中國風電業的“雙反”調查?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了此案涉及的企業、風電行業相關專家,進行分析和預測。
【專家說】
如何應對風電產品“雙反”調查
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律師楊晨:
建議準備更多的產業信息抗辯美國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初裁認定,美國國內產業受到了來自中國和越南被調查產品的實質損害威脅,而不是實質性損害。現將該結果的意義簡單分析如下:
ITC做出的“實質損害威脅”裁決和“實質損害”裁決之間的區別很大。損害初裁給出的信號是,ITC并不認為美國國內產業正在遭受實質性損害。
由于ITC初裁認定,美國產業受到了“損害威脅”而不是“實質損害”,美國商務部將很難在本案的反傾銷調查中做出存在緊急情形的肯定性裁決,因為裁定緊急情形要求進口商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進口會給美國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性損害”。也就是說,美國商務部在初裁后對被調查產品追溯90天征收反傾銷保證金的可能性較小。反補貼調查認定緊急情形的標準和反傾銷調查不一樣,ITC初裁損害威脅并不能降低美國商務部在反補貼調查中裁定緊急情形的可能性。
實際上,如果ITC在終裁中繼續裁定只存在損害威脅,且ITC裁定初裁后的中止清關并非是避免初裁后沒有出現損害現象的原因,那么反傾銷和反補貼稅只能基于ITC終裁公布后的進口量來征收。換句話說,如果ITC在終裁中繼續認定是損害威脅,在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令公布前的對美出口將不會被征收反傾銷稅,初裁后進口商交納現金保證金也會在反傾銷和反補貼稅令公布時退還給進口商。
ITC裁定損害威脅而不是實質損害,在目前的中美貿易環境下還是一個不錯的結果,對企業在此后的反傾銷和反補貼應訴中有所幫助。ITC關于“損害威脅”的裁決說明我們有很大的可能性在損害終裁抗辯中取勝。我們需要取得盡可能多的中國涉案產業信息來說服ITC并不存在損害威脅,在這一點上,我們需要進一步準備整個行業的信息而不是僅僅限于對美出口的企業。
中投顧問新能源行業研究員蕭函:
風電企業應積極向技術導向型企業轉變
此次“雙反”調查主要針對應用級風塔。2011年美國從中國進口的應用級風塔總額約為1.036億美元。與光伏產品相比較,國內風電企業出口到美國的應用級風塔總額并不大。目前國內最大的風塔制造商泰勝風能和天順金屬對美國出口額都僅占其銷售額的不足5%。因此,此次調查對國內風電企業不會造成太大影響。目前國內風電企業主要是據理力爭,對美國的低價傾銷或政府補貼指責給予堅決回應。
我們認為,短期內風電產品“雙反”不會繼續擴大并深入到整個風電行業。一方面,中國風電設備以自銷為主,出口到美國的整體數量并不大,對美國風電產業的整體影響也有限,美國不至于因此而掀起與中國的貿易戰,激化中美關系。另一方面,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雙反”調查很可能激起中國的憤怒并采取反制措施,這對美國來說也不是一個好消息。可能進入“雙反”調查范圍的是風葉等設備。這些設備的生產制造屬于勞動密集型產業,中國相對于美國優勢明顯。
在美國對中國光伏產品進行“雙反”調查后,印度也對中國光伏產品啟動了調查,因此,風電設備也可能面臨同樣的局面。這是在全球經濟發展不景氣的情況下貿易保護主義開始抬頭所產生的結果。
一方面,中國應該自我反省是否對風電產品進行了不合理的補貼,對于一些容易引起誤解的補貼條款進行適當改變,避免給其他國家口實;另一方面,應該積極支持風電企業提高技術水平,向產業上游發展,由勞動密集型企業向技術導向型企業轉變。
【企業說】
風塔“雙反”調查影響幾許
江陰澄西船廠法律顧問:
如果最終被裁定企業出口肯定會受影響
現在“雙反”的裁定最終還沒有下來,具體影響不太好說。但是它對我們的接單、出口肯定會有影響。我們的產品對美國市場比較依賴,對我們肯定是個不小的打擊。美國發起“雙發”調查肯定對其國內風電產業有利。
目前,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已經組織風電行業企業集體起訴,具體內容還在商談過程中。我們現在能做的,就是全力配合律師的行動,同時,調整出口區域和出口方式,開拓美國以外的國際市場,并且努力嘗試其它贏利方式,應對美“雙反”調查。
我們認為,美國對中國出口的“風塔”提出“雙反”調查,是一個信號,一個前奏。隨著時間推移,風電設備這塊的出口產品或許都會慢慢被列入“雙反”調查范圍。此次美國“雙反”也有可能引起其它國家的“跟風”,比如巴西、印度。但是,中國出口的風電設備產品價格并不比它們本國的產品低太多,所以,“跟風”的可能性不會太大。
天順風能相關人士:
風塔產品出口在于競爭優勢而非傾銷
美國對中國風電設備“雙反”的最終裁定還沒有下來,對我們企業目前還沒有什么實質性的影響。我們還在等待裁定結果。
除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代表行業請律師起訴,著力解決風電行業相關問題外,我們自己也針對實際情況聘請律師就“雙反”進行積極應訴,目前進程還在進一步推進中。
其實我國出口到美國的風塔產品數量并不多,目前能夠真正出口美國的風塔生產企業也就四五家。我們公司風塔產品能夠出口美國,根本原因在于公司具有良好的產品質量、快速的市場響應能力以及較高的生產管理水平,而不是所謂的政府補貼或者低價傾銷。
對于此次“雙反”調查會不會擴大到其他風電設備,我們還不太好判斷。從美國對中國光伏企業的“雙反”調查最后輻射的范圍來看,此次美國針對中國風電設備的“雙反”調查或許有擴大的可能性。
業內人士認為其他國家就此次“雙反”跟風的可能性不是很大。“雙反”調查主要是因為美國的貿易保護主義在作怪,中國出口的風電設備并沒有對美國的風電企業造成它們所說的損害。
泰勝風能:
未來開拓美國風電塔架市場存在不確定性
泰勝風能1月6日發出公告稱,將盡快成立相關工作機構,以配合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進行調查,并密切關注事態進展,積極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經公司核實,2011年度公司尚無直接出口美國的風電塔架訂單,公司對美國風電塔架市場不存在重大依賴,故本次美國“雙反”案對公司生產、經營無重大影響,對公司未來開拓美國風電塔架市場的影響存在不確定性。
【協會說】
新能源貿易摩擦緣何頻發
中國農機工業協會風能設備分會秘書長祁和生:
風塔“雙反”或僅是前奏
我們認為此次中國出口到美國的風電設備塔筒遭美“雙反”調查的原因是,塔筒相比其他的風電設備技術含量比較低,價格比較低,擠壓了美國國內相關企業的生存空間。
此次“雙反”調查涉及的企業主要有四家:天順金屬(蘇州)制品有限公司、江陰澄西船廠、上海泰勝電力工程機械有限公司、重山風電設備(連云港)有限公司。總體來說,此次“雙反”調查對相關企業的影響是有的,他們的產品生產量會下降,對應用的材料也會做出相應的調整。但從整個行業的角度來看,“雙反”調查的影響并不是很大。
此次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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