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達:本公司董事辭任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6款
1.發生變動日期:99/09/21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炫彬先生,隆達電子董事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
5.異動原因:隆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已取得經濟部工業局核發
之科技事業資格,目前正規劃申請上市作業,原董事長陳炫彬先生因為美國司法
案件,自願赴美參與審前開庭並宣示其清白,但美國法院要求陳先生在案件審理
前需留在當地,陳先生已委請律師處理此議題。陳先生為使本公司後續上市審查
能順利進行,自即日(9/21)起辭任本公司董事、董事長及執行長職務。本公司將
擇期儘速召開董事會,推選新任董事長,此事對本公司正常營運並無重大影響。
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9/06/30~102/06/29
8.新任生效日期:NA
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1.11%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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