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晶能源:本公司澄清工商時報、經濟日報、聯合新聞網等媒體99年12月17日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經濟日報、聯合新聞網等媒體
2.報導日期:99/12/17
3.報導內容:
(1).旭晶今年EPS估3元...,前11月營收為39億元...
(2).旭晶預計明年3月掛牌上櫃...
(2).新廠明年10月落成,可新增670MW產線...
(3).近期擬規劃籌辦35-40億元的聯貸案,未來也考慮6億元規模
的現增案...。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本公司99年度營收及獲利數字以本公司公告經會計師查核簽
證之財務報告為準。
(2).本公司觀音新廠之產能擴充計畫、資本支出金額、資金來源
等仍在規劃中,一切訊息應以本公司在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
準。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以上訊息應為媒體善意之揣測,一切訊息應以
本公司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特此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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