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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於民國99年5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新台幣122,761,160
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2,276,116股,該現金減資案業經99年6月23日行政院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0990031035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復經經濟部99年
08月09日經授中字第09932423160號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並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99年8月20日證櫃監字第0990020494號函核准在案。
二、茲將減資換發新股上櫃事項公告如後:
1.原已上櫃股票:普通股61,380,575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新台幣613,805,750元。
2.本次減資股數:普通股12,276,116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新台幣122,761,160元整。
3.減資後總股數:普通股49,104,459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新台幣491,044,590元整。
4.減資換發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5.減資換發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
三、本次減資換發股票訂於99年10月1日(星期五)以無實體方式發放並上櫃
交易。
四、換發新股手續如下:
1.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
東,務必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
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櫃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3.換發地點: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2361-1300。
五、本公司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訂於民國99年10月1日,以匯款方式或
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予各股東,匯費或郵資由股東支付,但退
還股款給付額低於(或等於)匯費或郵資時,則請股東親洽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領取。
六、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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