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眾:更正本公司99年1月與關係人交易金額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99/05/18
2.公司名稱:超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99年1月對關係人之銷貨金額為4991仟元,誤植為4991163仟元
6.因應措施: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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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99/05/18
2.公司名稱:超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99年1月對關係人之銷貨金額為4991仟元,誤植為4991163仟元
6.因應措施: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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