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懋: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私募發行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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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7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私募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對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一項規定之人
進行之。
4.私募股數或張數:3仟萬股
5.得私募額度:新台幣3億元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本次私募價格,不得低於定價日前1、3、5個
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平均每股股價,或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
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二基
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八成。目前暫定私募價格為每股新台幣9.37元(以
101年3月27日董事會日期為暫訂定價日),實際定價日授權董事會視
日後洽定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途:充實營運資金、購置機器設備、償還借款減少利
息負擔。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公開募集發行有價證券,不易於短期內取得
所需資金,爰擬透過私募方式向特定人籌募款項,以確保公司資金無虞。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不適用。
10.實際定價日: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11.參考價格:9.37元(以101年03月27日董事會日期為暫訂定價日)。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其轉
讓應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辦理。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
(2)有關本案之私募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金額或其他
相關事宜等,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
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得依當時市場狀況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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