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廣傳媒與湖南廣播影視集團續簽廣告經營合作協議
鉅亨網新聞中心
電廣傳媒與湖南廣播影視集團續簽《廣告經營合作協議》,由公司繼續代理廣電集團下屬媒體的廣告經營。代理期間,廣告經營收入由公司廣告分公司統一收取;各媒體廣告經營收入按廣電集團85%、公司15%的比例分配。
電廣傳媒(000917)1月14日發布公告稱,公司與湖南廣播影視集團友好協商,決定續簽《廣告經營合作協議》,由公司繼續代理廣電集團下屬媒體(含湖南電視臺衛星頻道、經視頻道、都市頻道、金鷹紀實頻道、娛樂頻道、影視頻道、金鷹卡通頻道、廣播電視報社)的廣告經營,代理期間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
協議約定,代理期間,廣告經營收入由公司廣告分公司統一收取;各媒體廣告經營收入按廣電集團85%、公司15%的比例分配。
公司表示,協議的續簽,有利于公司依托湖南電視的節目品牌等資源保持廣告收入的持續穩定增長;有利于公司進一步利用湖南廣電的節目制作資源和品牌,強化公司的內容制作優勢。
(宋婷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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