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利:本公司民國九十九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壹、本公司於民國99年6月1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4,711,695股,每股面額NT$10元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7月6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3487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首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2、資訊軟體服務業。
3、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4、其他工商服務業。
5、電子材料批發業。
6、電子材料零售業。
7、各種汽機車及其零件、配件買賣業務。
8、汽車裝配、修理及保養業務。
9、經營汽電共生廠。
10、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NT$1,767,009,740元整(不含99年第二季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金額550,000元,尚未完成登記),分為176,700,974股(不含99年第二季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55,000股,尚未完成登記),每股金額NT$10元整。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縣五股鄉五股工業區五權七路18號3樓。
五、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監事之人數及任期:董事5人,監察人2人,任期3年,連選得連任。
七、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NT$1,814,126,690元整,分為181,412,669股,每股金額NT$10元整。
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如後:
1.以民國98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NT$47,116,95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計4,711,695股,每股面額NT$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無償配發予原股東之股票為4,711,695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有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26.9股。
2.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自行合併湊成壹股之登記,逾期未併湊者視同放棄。其併湊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3.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之股份不得參與本次(99年度)現金增資。
九、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本次盈餘轉增資先行以新股權利證書劃撥交付,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換發,新股權利證書上市日期及股票換發日期將另行公告。
參、普通股增資配股基準日:本公司訂於民國99年8月1日為普通股增資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99年7月28日起至99年8月1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99年7月27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451台北市民生東路一段51號3樓,電話:02-21812688)辦理過戶手續,俾享受配股之權利。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