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九十五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認股權人九十九年第二季【自民國99年4月1日至99年6月30日止】,共計認購56,000股,每股認購價格為新台幣12.85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560,000元。二、本認股權憑證行使認購為無實體普通股股票,統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採帳簿劃撥方式辦理配發,直接將股票撥入認股權人之集保帳戶。三、本認股權憑證認購之普通股股票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