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展生命:為本公司減資對債權人公告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99/05/14
2.發生緣由:為本公司減資對債權人公告事宜。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99年股東常會通過為改善財務結構,辦理減資以彌補累積虧損。
(2)減少實收資本新台幣24,000,000元(含私募21,600,000元),
按減資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記載之股東原有股份比例減少;減資後
資本總額為新台幣300,000,000元,分為30,000,000股,每股金額
(3)本次減少之股份,依股東所持有之股份,每仟股減少約960股,
減資比率約為96%。,減資後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
普通股完全相同。
(4)依據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4條之規定,公告減資事宜。如貴債權人
對於上項減資有所異議,請於本公告刊登後31日內以書面向本公司
表示異議,逾期未表示者即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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