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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別笑二哥! 專家:Google擺明收錢辦事 微軟則是暗著來

鉅亨網編譯許家華 綜合外電 2012-11-29 18:15


(左)微軟執行長、(左)Google執行長  (網路照片)
(左)微軟執行長、(左)Google執行長 (網路照片)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 (FTC) 究竟是否控告Google (GOOG-US) 壟斷市場,此調查與質詢已進入最後階段 (詳見報導) ,但Google的新作法已是搜尋引擎巨擘濫用市占率的例子──因為Google的搜尋結果偏袒一些付費廣告商。


根據Google 十月中旬默默推出的新政策,Google讓Google購物 (Google Shopping)上付費廣告商的產品排序變得顯眼,勝過了其他沒付廣告費的對手產品,例如Google 購物的搜尋結果就常常漏掉Amazon.com的產品。

分析師表示,Google的付費播放列表是在給網路購物者幫倒忙。

研究網路搜尋產業的Search Engine Land網站編輯Danny Sullivan表示:「我認為把所有該在裡面的通通展現出來,而不是只展現那些有付錢的,我覺得這會是比較好的系統。亞馬遜顯然就是沒有參與付費的一大商家,也是Google名聲上一大打擊。」

Google發言人聲明:「Google購物讓消費者可以輕鬆快速找到他們想找的東西,各產品相互比較,並聯絡上商家進行購買。」

然而,微軟 (MSFT-US)周三發出一份部落格文章,批評消費者被Google購物的搜尋結果誤導,因為這些搜尋結果全都是付費廣告。 (詳見報導)

微軟不僅公布部落格文章批評Google,另外還使用電視廣告、報紙廣告、海報,甚至另外設立網站(Scroogled.com)批評Google的行為。但有趣的是,微軟也一樣偏袒廣告商,讓他們取得較好的搜尋結果排序。

微軟說,商家可以藉著向第三方網站Shopping.com.付費,在Bing 購物(Bing Shopping) 上取得「較高的曝光率」。

微軟Bing總監Stefan Weitz堅稱,微軟的購物搜尋結果跟Google大不同,因為微軟購物搜尋引擎羅同時列出付費和非付費的商家,不會只顯示付費商家。

FTC近來將決定是否以壟斷之名控告Google,微軟就曾主張FTC應該採取行動,因為握有搜尋市場67%的Google,大有能力將消費者導向那些有付費給Google的商家,並讓不願付廣告費的商家門可羅雀。

FTC周三不願就此事作出回應。

雖然微軟認為,FTC該出面管管Google的新付費政策,但Sullivan認為,Google的新作法不見得是違反反壟斷法的證據,因為Google可以主張Google購物是一個收費的廣告蒐集網站,並非搜尋引擎,如此一來就可能得以避開反壟斷法的威脅。

Sullivan指出,Google購物坦言,搜尋結果來自付費商家,且會同時貼上「贊助商免責聲明」,只是消費者可能沒注意到。Bing則沒有附上這樣的免責聲明。

Sullivan:「消費者如果連上Bing購物網站,他們根本不知道這是付費商家的廣告,還是真正的排名。」

Sullivan表示,FTC對於搜尋網站的構成要件並不明確,而且FTC也沒有好好約束付費廣告,要求他們在搜尋引擎上刊登時須知會消費者此點。

「這是個很好的例子,說明FTC為何應該看看消費者是否了解他們使用搜尋引擎出來的東西,因為整個網路空間已經變得更複雜且令人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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