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業集團配售協議失效
鉅亨網新聞中心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一年八月十八日之公告(「該公告」),內容有關本公司與配售代理就配售可換股票據III而訂立之配售協議。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詞匯與該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義。
由於全球金融市場低迷及不明朗,配售代理已表示,投資者不愿對債務工具作出任何投資,且在任何情況下,不愿依照本公司所提出之現有條款進行。經與配售代理討論後,本公司確認配售協議將不會進行并將失效。
董事認為配售協議失效將不會對本公司之營運及財務狀況造成任何負面影響。
T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