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股聯想撐蘭奇無需「過冷河」鉅亨網新聞中心2012-02-09 08:57對于競爭對手宏股份以違反競業禁止條款為由對蘭奇提起訴訟,聯想集團(0992)昨日表示,相信公司與其新委任的歐洲、中東和非洲業務主管蔣凡可.蘭奇(Gianfranco Lanci)之間的關系是符合所有法律要求的。 上個月聯想宣布,正式錄用蘭奇作為新歐洲、中東和非洲業務總裁,而宏于2月7日已向意大利法庭對其提出控訴,并向蘭奇索賠,聲稱宏前執行長暨全球總裁蘭奇去年遭董事會當場辭退,但蘭奇前往競爭對手聯想公司任職,違反競業禁止條款。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公司業績》瑞東集團全年轉蝕880萬下一篇多國反制 歐盟碳排放稅或被迫調整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