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想撐蘭奇無需「過冷河」
鉅亨網新聞中心
對于競爭對手宏股份以違反競業禁止條款為由對蘭奇提起訴訟,聯想集團(0992)昨日表示,相信公司與其新委任的歐洲、中東和非洲業務主管蔣凡可.蘭奇(Gianfranco Lanci)之間的關系是符合所有法律要求的。
上個月聯想宣布,正式錄用蘭奇作為新歐洲、中東和非洲業務總裁,而宏于2月7日已向意大利法庭對其提出控訴,并向蘭奇索賠,聲稱宏前執行長暨全球總裁蘭奇去年遭董事會當場辭退,但蘭奇前往競爭對手聯想公司任職,違反競業禁止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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