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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1/07/27
2.公司名稱:福大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福大棉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01年6月5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更改公司名稱案,並經經濟部101年7月
23日經授商字第10101146230號函核准在案,本公司名稱正式由「福大棉業股份有
限公司」變更為「福大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有關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有價證券相關事宜,俟日期確定後,另行公告。
6.因應措施:
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
第九條之一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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