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1/08/142.公司名稱:力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鑑價資料誤植。6.因應措施:更正申報。7.其他應敘明事項:台北市士林區蘭雅段等土地及建物鑑價師資料及鑑價金額誤植。台北市北投區振興段等土地及建物鑑價師資料及鑑價金額誤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