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秀網首度回應"售假"
鉅亨網新聞中心
走秀網首度回應“售假”(產經觀察)
專家呼吁盡快出臺《電子商務法》
“作為國內領先的時尚電子商務平臺以及互聯網最高信用3A等級企業,走秀網保證所有商品均為品牌正品并擁有相關授權文件,可以在司法機關的要求下提供并配合調查。”4月23日,著名時尚電子商務走秀網發布聲明稱,任何組織或機構如有疑問,應積極溝通或循司法途徑解決。
事情的起因是,4月22日,寧波樂卡克服飾有限公司在北京召開新聞發布會,稱走秀網和嘀嗒團所售法國“公雞”鞋為假冒偽劣產品。
走秀網公共事務負責人鄔穎茹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走秀網所銷售的‘公雞鞋’和走秀網其他商品一樣,都是品牌正品。”據介紹,走秀網所售的“公雞”鞋授權來自Le Coq Sportif品牌歐洲公司,并擁有相關授權文件,可以在司法機關的要求下提供并配合調查。鄔穎茹表示,此次事件是因為我們網站上的“公雞鞋”不是來自于國內的經銷商,而是海外經銷商,從而國內經銷商認為我們損害了他們的利益。
“如果有人或機構對該商品的真偽表示懷疑,應該采用合法的手段進行查詢,并可提請質檢局、工商局等部門,對商品質量進行檢查。”她說,“走秀網尊重并遵守法律,對某批商品假冒偽劣的認定應該來自國家權威部門,而非來自某個公司或個人。走秀網保留追究一切損害走秀網聲譽的行為和言論的權利。”
記者在走秀網官網看到,PICC中國人保為走秀網所售商品品牌都進行了“正品保證”。用戶只要發現所購商品為非名牌正品,都可通過正規的保險理賠手續,得到全額賠償。
目前為止,在國家立法層面上,與電子商務相關的法律,在全國人大通過的只有一部于2005年4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業內專家指出,由于中國還沒有針對電子商務制定專門的《電子商務法》,有關電子商務行業的管理和規范,主要依靠國務院和各部委的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及規章等,而“散存于各主管部門的規章之間缺少呼應、協調,穩定性不夠,正成為電子商務企業發展的一大桎梏”。走秀網表示,希望相關部門能盡快建立并完善電子商務法律,而不是任意地便被冠以“假冒”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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