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遠雄海洋:本公司辦理減資,依據『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3條規定』,向債權人公告相關事項。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2009-10-15 12:17符合條款:第七條第9款1.事實發生日:98/10/152.發生緣由:本公司經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九月三十日股東臨時會決議:辦理減資新台幣三億元整,以彌補虧損。消除股份:三千萬股,減資比率:10 %,對公司營運無重大影響。3.因應措施:凡本公司債權人,對上項減少資本之決議有異議者,請於九十八年十月十六日至九十八年十一月十五日之期間內,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逾期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松懋工業:公告本公司98年09月份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銀行融資額度與使用情形暨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情形下一篇兆豐金:代本公司之子公司兆豐資產管理(股)公司公告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參加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公司受託標售聯貸債權案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