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化:雲林縣環保局查核本公司麥寮廠區操作許可證,發現乙苯製造程序之燃料油最大使用量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6款
1.事實發生日:100/05/18
2.發生緣由:雲林縣環保局查核本公司麥寮廠區操作許可證法規符合度,
發現乙苯製造程序之燃料油最大使用量,超過許可證限值及應紀錄之規
定,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並依同法第56條之規定,處新臺
幣10萬元罰鍰。
3.處理過程:依規定繳交罰鍰,後續將對燃料油流量超限,就其法律及事
實有疑慮部分,提出訴願。
4.預計可能損失:罰款新台幣10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燃料油用量依許可限值正常使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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