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光二審宣判 五名被告全部無罪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29 13:33
日月光污染後勁溪案,二審今天(9月29日)宣判,被告日月光公司、以及日月光K7廠廠長蘇炳碩、蔡奇勳、游志賢、劉威呈等人,全數改判無罪。
這起污染案一審在去年十月判決,當時判罰日月光公司三百萬元、四名被告蘇炳碩、蔡奇勳、游志賢、劉威呈,分別判刑一年四個月到一年十個月,都獲得緩刑。二審,五名被告都獲得改判無罪。
二審改判無罪的理由包括,起訴的採樣證據無法證明污染來源以及危害程度,以及案發當時,水污法立法有疏漏,行為當時,水污法並無相關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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