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基控股於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六日舉行之股東特別大會有關出售BESTPURPOSE集團之19.75%股權之投票結果
鉅亨網新聞中心
董事會欣然宣布,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提呈之普通決議案已獲股東以點票表決之方式正式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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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提述本公司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刊發之通函(「通函」)及股東特別大會通告(「股東特別大會通告」),內容有關出售事項及根據買賣協議擬進行之交易。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采用之詞語與通函及股東特別大會通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誠如通函所述,概無股東須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放棄投票。各股東就股東特別大會上提呈之普通決議案表決并無任何限制。并無任何股東可出席股東特別大會但僅可就上述決議案投反對票。因此,於股東特別大會日期,已發行股份之總數為1,899,646,790股,即賦予股東權利出席股東特別大會及投票贊成或反對普通決議案之股份總數。
根據上市規則第13.39(4)條,股東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投票乃以點票表決之方式進行。
董事會欣然宣布,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提呈之普通決議案已獲股東以點票表決之方式正式通過,有關之投票結果如下:
決議案 股份數目
(票數概約百分比)
贊成 反對
批準買賣協議及所有據此擬進行之交易。 1,038,388,516 1,429,402
(99.8625%) (0.1375%)
由於決議案之贊成票超過50%,故決議案已於股東特別大會上獲正式通過為普通決議案。
附注:
1. 上述之票數及百分比乃基於親身或由正式授權法團代表或受委代表出席股東特別大會及投票之股東所持有之股份總數計算。
2. 上述普通決議案僅為概要,全文載於股東特別大會通告內。
本公司之股份過戶登記分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在股東特別大會上擔任監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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