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規】國資委︰國有產權置換應當遵循四原則
鉅亨網新聞中心
國資委日前下發《關於中央企業國有產權置換有關事項的通知》。
通知明確,國有產權置換應當遵循四原則︰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的規定;符合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的需要;有利於做強主業和優化資源配置,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置換標的權屬清晰,標的交付或轉移不存在法律障礙。
通知還稱,中央企業之間、中央企業與地方國資委監管企業之間的產權置換,置換雙方應為國有及國有絕對控股企業,並遵守上述通知和有關法律法規,由中央企業報國務院國資委批準;其中,中央企業與地方國資委監管企業之間的產權置換,地方國資委監管企業應事先報經地方國資委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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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T[PFSTBMX,51,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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