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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法官貪污案 二審維持重判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8-03 20:03


轟動一時的法院貪污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二審宣判。高院支持一審見解,所有大部分被告幾乎維持一審刑度,只有前高院法官房阿生,因為認罪又繳回犯罪所得,所以獲得改判,以及另一名執達員也獲得緩刑四年。(潘千詩報導)

法官貪污案,二審支持一審見解,將四名收賄的前司法官通通判處重刑。


蔡光治判處20年、併科罰金350萬元;陳榮判處18年、併科罰金300萬元;李春地判處11年半、併科罰金100萬元;邱茂榮判處6年、併科罰金270萬元。

高院發言人洪光燦表示,陳榮和、李春地等人自始至終否認犯罪,所以重判。

另外,由於房阿生在二審時認罪、又繳回犯罪所得兩百萬元,合議庭將一審判處的13年改判為10年半、併科罰金100萬元、褫奪公權4年。其它上訴駁回。

前高院法官陳榮和、李春地、蔡光治疑似收受「前苗栗縣長何智輝」賄賂,才將何智輝從有罪改判無罪。特偵組因此成立「正己專案」調查,結果又查出前高院法官房阿生跟前花蓮高分院法官張炳龍也涉貪,他們疑似透過前板檢檢察官邱茂榮、律師邱創舜等人牽線收賄。特偵組在民國99年11月間將全案簽結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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