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沖:政院決策有程序 非個人能決定
鉅亨網新聞中心
涉及索賄案的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在錄音帶中對陳啟祥強調自己足以主導中鋼人事,行政院長陳沖今天表示,林益世所說的,應該是為了「加強他自己氣勢所講的言論」,不過行政院有一定的制度,不是任何一個人就可以決定如國營事業人事等決策。面對周刊報導副院長江宜樺曾經越級報告,陳沖也強調,他和江宜樺每天早晚都會交換意見,作為團隊一定要通力合作。(李人岳報導)
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索賄案延燒,對於林益世在錄音帶中對陳啟祥強調自己足以主導中鋼人事,還嗆聲國庫印章是他在管的,行政院長陳沖對此表示,周刊所報導的應該是林益世為了加強他自己氣勢所講的言論,陳沖強調行政院有完整的制度,不是任何一個人就可以決定如國營事業人事等決策。陳沖也指出,中鋼已經不是國營事業,相關人事會由經營團隊提交經濟部依程序來處理,不是行政院秘書長就可以決定。
陳沖說:『國營事業人事有一套完整制度,由部會首長提出建議,和院長意見交換之後再循序簽報,絕不是由一個人或秘書長就可以核定,通常都會經過秘書長轉呈副院長到院長才核定。』
陳沖指出,中鋼是上市公司,有經營團隊會決定人事,子公司也沒有安插人事的情況,顯示經營有一定的制度。
對於週刊報導行政院副院長江宜樺發現全案有異樣後,跳過陳沖直接向馬總統報告,陳沖強調絕沒有這回事,他和江宜樺每天早晚都會交換意見,作為團隊一定要通力合作。陳沖也說,新任的秘書長人事必須考量各種基本條件,並且徵詢符合條件者的意見,暫時還沒有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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